有关单位部门:
接科技部通知,根据“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合作谅解备忘录”(2012年4月28日签署,期限3年),双方即日起开始共同征集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一、申报领域和要求
2.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大学、研究所和企业(外方独资企业除外)均可申请;3.
申请者事先应与日方合作者(大学、研究所或企业)就合作的内容和方式达成一致。合作方式可为合作研究或联合开发。双方各自向己方政府部门申报,单方申请的项目无效;4.
此为中日双方联合资助计划,合作期限为3年,合作起始时间为2013年4月。本批次拟共同支持合作项目3个,中方申请项目的经费规模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日方不超过2亿日元。5.
中方项目将按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履行相关立项评审和管理程序。二、申报办法
(1)“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请申请者打开网站http://www.istcp.org.cn/,从“文件下载”中下载填写。学校将统一报送以备初选。
(2)“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申请者可按附表一准备相关内容。初选之后的申请者于6月1日左右(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在科技部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上正式填报。有关网上申报事项可上网:http://www.istcp.org.cn/,从“文件下载”中查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申报书填报须知”,按其中的要求索取网上申报资格、进行网上填报,按要求上报1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推荐表”。
(3)附件二所示的合作项目英文申请表。此为中日双方申请者各自向本国政府提交的资料,可共同填写。
上述三种表格均需通过所属部门科技司(局)或者所在地方科技厅(局)盖章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此为政府间合作项目,不占用有关部门和地方的自主项目申报指标。
三、相关要求
2.
日方合作者必须同时向日本科技振兴机构(jst)申报。中方申请者可督促自己的日方合作者参阅该机构网站,尽快申报,以免对方错过申请影响己方立项。四、申报时间
中方联系人:
中国科技交流中心日本处 刘晓燕 邮编:100045
电话:010-68598028 传真:010-68515808
电邮:liuxy@cstec.org.cn
学校联系人:高丽雅 康志龙
联系电话:60438305
附件1: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
科研院
201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