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是2001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教育部重新审核确认的独立学院,位于天津市红桥区。根据工作需要,拟采取人事代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工程训练中心工程训练指导人员8名,机电类相关专业,其中硕士4名,本科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曾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应聘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2),并将两表发送至zhaopincsxy@hebut.edu.cn,主题务必注明应聘部门和岗位,附件以“部门及岗位姓名报名表(或一览表)”格式命名。不按报名要求格式报名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到2013年 8月15日。
(二)初选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初选合格人员。
(三)应聘人员考核办法
初选合格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面试、试讲及操作技能测试)。报名结束后3天内,学校将通知初选合格人员到校参加考核,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邮箱、电话)。届时没有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请自行安排,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1、参加考核人员应准备的材料:
(1)《应聘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将格式调整好,用一页a4纸正反面打印,粘贴小2寸彩色照片)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含起始学历和最高学历)。
(4)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含起始学位和最高学位)。
2、考核程序
(1)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行为举止、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及其可行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满分60分。
(2)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课堂教学组织能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60分。
(3)操作技能测试。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情况,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动手能力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情况,满分80分。
上述测试均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单项测试成绩,三项成绩累计为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选。
(四)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按国家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拟录用人选自理。
(五)拟录用人选公示。在河北工业大学校园网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名单报学校批准后,通知拟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到学校工作。聘期内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聘期内不得在职上学进修。具体以聘用合同书为准。
联 系 人: 孟老师 电话:022-60438267
电子信箱: zhaopincsxy@hebut.edu.cn
网 址: http://www.hebut.edu.cn
附件1:应聘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应聘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
人力资源部
201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