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科人才管理,促进社科专家信息库建设,更好地发挥社科专家服务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思想库作用,河北省社科规划办决定对全省社科专家进行登记备案。现将填报《在职社科研究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社科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素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情况,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与学术评价水平,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具有副高级(含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人员。
3、具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信誉良好,愿意积极参与我省社科研究与咨询服务工作。
二、填报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专家本人填写《在职社科研究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2、专家所在学院对本学院符合条件的专家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于9月16日前将《登记表》纸质版一式2份统一报送校科研院,并将电子版发送至kxjsyjy@163.com。
联系人:吕静韦;电话:60438304;地址:行政楼a214。
附件:
在职社科研究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
科研院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