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接河北省质量与名牌学会通知,现全文转发如下。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会员单位和全省广大企业、用户和社会,使我省优秀的质量管理专家充分发挥其业务专长,在推广普及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管理技术,全面提升我省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在建设质量强省,推进名牌战略中施展才华,做出更大贡献。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质量发展规划》精神的要求,河北省质量与名牌学会决定建立河北省质量管理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及意义
深入推进我省质量强省、名牌兴企战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凝聚一批质量管理专家队伍,建立一个省级质量专家服务平台,对于推进我省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进而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对于全面提升我省的质量文化软实力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入库专家条件
(
一)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规范,在省内本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的专业人才。(
二)具有多年从事质量管理、质量评价、质量检测及质量学术研究的工作经历,由一线生产管理经营的丰富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法制意识和职业操守,吃苦耐劳,廉洁自律、严谨负责、求真务实的精神。
(四)本人自愿,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入库专家推荐程序
(一)专家本人自愿填写《河北省质量管理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
(二)专家本人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推荐专家的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专家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已退休的专家可申请原单位或现受聘单位予以推荐)。推荐表应于2013年4月30日前报河北省质量与名牌学会,同时提交《推荐表》的电子文档。
注:我校截止时间为4月28日下午3点。
四、有关要求
(一)建立省级质量专家库是我省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省,推进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的重大举措,请各单位和相关同志高度重视抓紧推荐。
(二)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条件推荐入库专家人选,不照顾、不敷衍、不凑数,要真正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专家进入省级质量管理专家库。
联系人:高丽雅 60438305 gly@hebut.edu.cn
附:
河北省质量管理专家推荐表 |
科研院
201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