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第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活动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评选原则,围绕人才强省战略,按照构建河北社会科学“新智库”和打造高层次、创新型社会科学人才队伍的目标和要求,选拔、培养、凝聚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人才,为推动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繁荣发展社会科学事业,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参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参评:
(一)1968年以后出生(含1968年),省内专业和业余从事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出版及理论宣传普及工作者。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科研方向和科研成果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的学风,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有较强的创新、敬业奉献精神,道德品质好。
(三)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社会科学成果获得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一、二等奖者。
(四)业务成就突出,是本学科或本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科研骨干,近年来有以下成果之一者:(1)独立在国家级权威性报刊或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过2篇以上学术论文,出版过个人学术专著;(2)在研究解决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或现实问题方面,有2项以上研究成果(第一完成人)被采纳,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组织、编辑出版过2部以上在全国有影响的社会科学著作(含电子出版物)。
已获得“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和“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方法、步骤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省社科评奖办公室资格审查与省评委会专家评定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标准,好中选优。
(一)由参评者填写《第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申报表》3份(见附件1),附本人研究成果代表作5项,有关佐证材料1套和本人身份证、奖励证书复印件等,提交到校科研院,由科研院统一上报省评奖办公室;
(二)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kxjsyjy@163.com;
(三)省评奖办公室资格审查,向省评委会推荐候选人;
(四)组建第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委员会,省评委会委员从省社科评委库中抽取;
(五)召开省评委会全体会议,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差额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第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
(六)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选名额及奖励
(一)评奖活动设“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10名,“评委会特别提名奖”20名,“优秀组织工作奖”若干名;
(二)获“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称号者颁发证书和奖金,获“评委会特别提名奖”者颁发证书和纪念品,获“优秀组织工作奖”的单位颁发证书和奖牌。
(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2。
五、时间安排
2013年4月23日下午4点前提交到校科研院; 4月底省社科评奖办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候选人;5月份省评委会评定;6月份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择时颁奖。
(省社科评奖办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7号;邮编:050051;联系电话:0311-83030570、83035758;邮箱:sklcgb@163.com)
联系人:吕静韦;电话:60438304;地址:行政楼a214。
附件1:
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申报表 |
第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办法 |
科研院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