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部门、单位:
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河北省教育厅)结项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河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2份,并将最终研究成果复印件附在《终结报告书》后,一同左侧装订。同时,需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原件,经审核后,原件予以退还。
本次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变更审批表》一式2份。
二、最终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河北省高等学校社科研究××年度基金项目”字样和课题立项编号,否则不予受理。
三、《终结报告书》及《变更审批表》的格式见附件。
四、校科研处受理截止日期:2013年1月16日。
联系人:吕静韦;电话:60438304;地址:行政楼a214。
附件1:
河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 |
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 |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年12月24日